2024年07月29日
数学 / 大中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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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

数学粗略地说是由三个大的分支组成:几何学、代数学和分析学。他们都离不开数这个基本概念。例如从“微积分”开始的分析学,是建立在严格的极限理论基础上的,而这一理论所依赖的就是实数体系的连续性。因此,要学好数学,必须先学习数的理论。

一、素数

1、素数的定义与检验

素数在数中占有异乎寻常的地位,素数的理论初步建立在欧几里得的《几何原本》之中。定义为一个大于的自然数,如果除了和其自身外,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,则称此自然数为素数(质数),否则称为合数。例如:都是素数。

【注】既不是素数,也不是合数。

检验素数的基本方法:用 之间的所有整数去除,均无法整除,则为素数。

2、素数的性质

定义:若只有1能同时整除自然数,即不存在大于的自然数同时整除, 则称互素的(或互质的)。

定理1: 互素的两个自然数是与它们有同比自然数对中最小的。即:设为自然数,如果,且互素,则.

定理2:(欧几里得引理)若素数整除两自然数之积(记为 ),则整除)或整除).

定理3:裴蜀定理)若是整数,且它们的最大公约数,那么对于任意的整数,整数必是的倍数。特别地,一定存在整数,使成立。 推论:互素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存在整数使


**例1:**求平面上整点(两个坐标皆为整数的点)到直线的距离的最小值。

**解:**由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知整点的距离为,而由裴蜀定理知的倍数,所以当 时,取最小值:


定理4:算术基本定理)任何一个大于的自然数,如果不是素数,那么可以唯一分解为有限个素数的乘积: ,其中为素数,指数为正整数。例如等等。

**定理5:**素数有无穷多个。

证明:用反证法。假设素数只有有限多个,设为个:. 记,有. 那么: 若为素数,则与“素数只有个”矛盾; 若为合数 , 则可分解为若干个比它小的素数之积,而不可能被 整 除,所以还存在不同于的素数,这又与“素数只有个”这个假设矛盾。 综上可得,素数有无穷多个。

3、孪生素数和哥德巴赫猜想

相差的两个素数称为孪生素数。例如:等等。“存在无穷多对孪生素数”这就是著名的孪生素数猜想,至今未得到证明,但数学家们相信这是正确的。

数论是数学的一个重要分支,主要研究整数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与理论。数论研究中最著名的猜想应该是“哥德巴赫猜想”了。1742年,哥德巴赫给欧拉的信中提出了:“任一大于的偶数都可表示成两个素数之和。“这就是著名的哥德巴赫猜想,我们常常简称为“1+1”。

三、有理数和无理数

1、有理数的性质

  1. 有理数四则运算的封闭性:有理数与有理数进行加减乘除运算后还是有理数。

  2. 有理数的稠密性:任意两个不同的有理数之间存在无数个有理数。

  3. 有理数的可公度性:所谓可公度量,亦称为可通约量,是数学的基本概念之一,指两个同是第三个量的整数倍的量.对于两个量,若存在第三个量, 使同时成立,这里为自然数,则称量与量可公度或可通约,且称是A与 的一个公度,这时称可公度量可通约量.若不存在自然数 与量,使 成立,则称不可公度不可通约,这时不可公度量不可通约量

    任意两个有理数存在公倍数,即,设,那么有

    (可公度性的集合意义)辗转相截:两条线段长度为有理数,用 去截,若剩下,则用去截,若剩下。则用去截必可经有限次相截刚好截完。

    ,则

    其中的一个公度。

2、无理数的性质

  1. 正方形的边长与其对角线长不可公度: 如图,设正方形边长为,将边长与对角线辗转相截:在上截得,过点的垂直平分线。有,于是,接下来即为小正方形的边长去截其对角线,这样可以无穷无尽地截下去,永远截不完…

    1
  2. **定义:**不能表示成两个整数之比的数称为无理数。


    例2:是无理数 证明:(反证法)假设为互素的正整数),那么有,所以是偶数,记是偶数,与互素矛盾。因此是无理数。


    **例3:**证明:如果不是完全平方数(等于某整数的平方的正整数),则为无理数。 证明:(反证法)假设,那么. 因为不是完全平方数,所以不是整数,存在使得,即. 考察 ,于是有.其中.也就是说可找到正整数 ,使得假设那么用代替可进行以上“操作”,又可以找到正整数,使得假设 这样的“操作”可以一 直进行下去,这是不可能的,因为是有限的自然数。矛盾。 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到,无理数有无穷多个。


​ 其实,无理数远不止这些.有理数与无理数统称为实数,实数布满了整个数轴。

四、代数数与超越数(实数范围内)

  1. 代数数定义:如果是某整系数多项式(其中为正整数,,为整数,)的根,则称代数数

​ 例如: ​ (1)任意有理数为代数数,因为它是一次整系数多项式 的根。 ​ (2)是代数数,因为它是二次整系数多项式的根。

  1. 代数数经加、减、乘、除(分母不为零)四则运算后仍为代数数。

  2. 不是代数数的数称为超越数,例如是超越数。

  3. 可以证明,当为有理数时,是代数数,而 是超越数。

五、等势集与可列集

  1. 定义:为两个集合,如果存在一个从的一一对应映射(双射),则称集合与集合等势,也称等势集。记作.

  2. 两个有限集合等势当且仅当两个集合的元素个数相等。

  3. 空集只与空集自身等势。

  4. 等势具有如下性质:

    (1)自反性:. (2)对称性:若,则. (3)传递性:若,则.

例如: 全体正整数集和全体偶数集等势。可作双射 自然数集和全体整数集等势。可作双射

  1. 定义:如果集合与自然数集等势,则称集合可列的(或可数的)。对应之前所学:可数集

    正整数集、整数集都是可列的,全体有理数集也是可列的。我们只要考虑全体有理数集中的元素是否可以排成一个队列,显然只要考虑正有理数的情形即可。我们以有理数(分数)的分母大小为序,写出所有正有理数如下:

    1

    现从左上角开始,按箭头方向将所有的数排成队列(跳过前面已出现的数字

    这样就把所有的正有理数排成队列了。如果我们将排在第一位,然后将每个正有理数的相反数插入到自己的后面,那么就把全体有理数排成队列了,因此全体有理数集是可列的。

  2. 上的实数与上的实数是等势的。上的实数与实数集也是等式的。

    1
  3. 反证法证明全体实数是不可列的(无理数是不可列的),即证上的实数是不可列的。 假设上的实数可列。 我们用小数表示,可和自然数对应如下:

    现取内一数,使得:(且)这样,数不在对应的队列中, 因为和队列中的数至少有一位数字不同。矛盾。 所以,上的实数不可列。即全体实数(无理数)是不可列的。

  4. 若集合可列,那么集合是可列的。

  5. 现取无理数集的一个真子集: ,显然它与有理数可一一对应,即与有理数集等势,所以说无理数此有理数多。 另外可以证明:全体代数数集是可列的,全体超越数集是不可列的。

作者信息:老官童鞋gogoho
发表于:2024年07月29日
本文标题: 实数基础知识